• 中国的创新驿站之路走得通吗?

  • 要:据称,自1995年以来,欧盟创新驿站已发展成为全球五大技术交易平台之一。创新驿站作为技术转移的新方式,在中国能否走得通是大家关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作者从能否把握创新驿站的本质所在、能否把握技术市场的基本特点和能否恰当地组织协调现有的科技服务机构参与创新驿站建设几个角度进行了探讨,提出要认识到风险,从全新的思维认识技术转移。结合自身实践,建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可根据资源选择方式,二是需根据国情作布局;三是应根据机构定任务。

    关键词:创新驿站建设;技术市场;科技服务机构

    2009年3月,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推出了中国创新驿站建设方案,中国的创新驿站建设开始起步。近两年,一些专家介绍了1995年正式出台的欧盟创新驿站(Innovation Relay Centre,IRC),其以网络协调各国创新驿站服务资源,并通过各站点及专业人员的服务,为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有效地促进了欧盟各国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和转移。据称,欧盟创新驿站已成为全球五大技术交易平台之一。好的技术转移方式也应为我所用,全国已有3、4个科技服务机构开始挂牌实施创新驿站建设,他们的建设进展顺利不顺利,产生于欧洲的技术转移方式能适应中国这片土壤吗,地域辽阔而东西经济科技差别明显的中国该如何组织实施创新驿站建设?相信正在实施创新驿站建设的,以及正准备进行创新驿站建设的有关人士都会关心这些问题。

    上海技术交易所2007年初就已开始着手创新驿站建设,至今已经历了学习研究、试点探索和全面推进3个阶段。目前上海技术交易所牵头,与上海市的8个区科委,兄弟省市的7个市、县科技局共建起15个创新驿站分支机构,上海创新驿站网络雏型初现,各项技术转移工作已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从上海技术交易所的实践及获得的经验与收效看,创新驿站在中国是行得通的。然而,中国地域广阔,行政省市众多,一个上海案例能够说明全部吗?必然寓于偶然之中,关键是要从偶然中看到必然,只重表面形式的做法,其结果很可能南辕北辙,这就是全面推进创新驿站建设的风险所在。通过建设实践,使我们对一些技术转移工作中的常见说法有了一些完全不同的见解,看到和搞清这些问题,对顺利推进创新驿站建设是有益的,而无视这些问题,恰恰将使中国建设创新驿站之路充满风险。

    1能否把握创新驿站的本质所在

    为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2007年欧盟将IRC和EIC(Europe Information Center欧洲信息中心)合并成立了EEN组织(Enterprise Europe Network欧洲企业网),EEN仍然保留了两组织原有业务,主要围绕中小企业提供商业支持和技术创新服务,IRC的基本理念和做法仍然存续。EEN下属500多个分支机构,分布在40多个国家,通过国际互联网连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成为欧洲重要的、也是最成功的技术转移与商业服务网络。

    欧盟创新驿站的本质特点是什么?多数人说是网络化服务,也有说是以需求为导向,还有说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对象。就欧盟创新驿站本身来说,其最大特点确实是网络化服务,但在引进借鉴国外技术转移方式为我所用时,要善于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用我们自己的眼光去考量。从实践探索看,要把以需求为导向作为创新驿站的本质特点加以学习借鉴,而计算机网络只能依托,不能依赖。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提“科技成果转化”,其着眼点是将大学、科研院所形成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进行让渡,即:“成果→企业”,也就是科技成果从供方向受方移动。然而大学、研究所的很多科技成果是论文或实验室成品,距离进入市场还有很长的路程,产业化环节多,投入成本高,实施风险大,导致“成果转化”这种供给导向型技术转移方式效率较低。实践给了我们新启示:技术转移不是只有“成果转化”这一种供给导向型方式,以需求为导向实施技术转移,可能会有更高的效率。创新驿站在技术转移路径上,变“成果→企业”为 “企业需求→解决方案”,它的本质是根据企业需求,亦即市场需求,将大学、科研院所的“科技能力”更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种需求导向型技术转移方式,更好地体现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的要求,因而创新驿站建设是实施技术转移方式的重要创新和补充。相信“需求导向”和“供给导向”这两种方式并存发展,相辅相成,共同发挥作用,就能有力促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2能否把握技术市场的基本特点

    建设创新驿站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因此它仍然处在技术市场范畴内。从当年各地成立技术交易所以来,各级政府及领导都是参照证券、房产,甚至菜场等市场来看待和期望技术市场的,但技术市场少有人气、没有波澜起伏的交易量、甚至不为公众所知晓,这使很多领导失望。而我们还是从创新驿站建设实践中,看到了技术市场存在着不同于一般市场规则的反规则。

    第一,一般市场都是大众市场,而技术市场则是小众市场。证券市场提供的产品是股票,房产市场提供的产品是楼盘,技术市场买卖的产品是技术,但是技术与其它产品完全不同,它具有这类产品的独特性。首先,它往往不是最终产品,而是中间产品。买了鞋子、房子就能用,而买了高密度循环养鱼技术,则是为了要生产出高质量、高产量的鱼,鱼才是最终产品,大众不会关心用什么方式来养鱼。其次,每个技术都具有单个性。每双鞋子都能穿,每套房子都能住,只是式样、尺寸不同。但可供买卖的技术则有机电、IT、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不同类别,每一类又可分为很多小类,众多的技术很少有相同的,购买者很难有什么参照物,这样的交易,一般的投资者都会茫然无措,望而却步。再次,技术这一产品独特性的存在,导致其买卖方式也具有独特性。它不能柜台交易,也不能连续交易,通常是一对一的单个交易。不少技术交易即使形成后,也不进场登记认定,而成为场外交易。所以在各技术市场上,都看不到证券市场和房产市场那样人头攒动的景象。技术市场的主要特点就是一对一的单独交易,然而小众市场不等于市场小,市场的竞争性使企业技术创新的要求日趋强盛,目前技术转移的薄弱,正预示着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关键是只有看清技术市场的特点,才能找到恰当的技术转移方式,而创新驿站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就是一种较好的技术转移方式。

    第二,其它产品交易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技术交易则不可能在网上完成。近些年,我国一些科技服务机构看到互联网对信息迅速集散起到巨大作用,希望通过互联网把技术供需双方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加以汇集、配对,轻松、快捷地形成技术交易,但是基本都未成功,其原因除了技术市场提供的只是中间产品而非最终产品外,还存在技术市场上需求短缺的问题。不是中小企业没有技术创新需求,而是他们不愿把真实需求放到网上公开。在欧盟创新驿站网络中,相当一部分技术转移是靠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因为经过400年的历练,欧洲已是成熟的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是建立在总体讲求诚信的基础上。在诚信的环境中,中小企业愿意通过计算机网络发布需求信息,不会担心自己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被泄漏、盗用。诚信体系的确立,是通过互联网获取真实有效需求信息的基本和必要条件。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仅20多年,是新兴的市场经济,诚信体系缺失是普遍的问题。企业所要解决的技术创新难题,往往是关乎其发展壮大的核心秘密,要他们在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的环境下,运用公开的互联网发布自己的核心秘密基本是不可能的,这是导致难以通过互联网促成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的症结所在。所以,上海技术交易所开展创新驿站建设的做法是线上信息和线下操作相结合,以线下操作为主,依靠专业技术人员走向企业,挖掘出真实有效的技术创新需求,促成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

    第三,其他市场的经纪人大有可为,技术市场的经纪人则难有作为。中国的房产经纪人已从摆地摊阶段发展成了较大的专业队伍,为人们购房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服务。但是10多年过去了,技术经纪人至今难有作为和地位,原因何在?上海技术交易所曾多次有意识地发挥上海现有社会技术经纪人的作用,然而结果是收效甚微。在和企业交流沟通中,我们明白了,技术经纪人是公司经营行为,收取佣金是其基本特征。作为中介人,理当要赚买卖方的钱,但对此做法,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还难以接受。更重要的是,作为新兴市场,中介的副面影响较大,信誉度较低,中小企业在没有真正认识技术经纪人的信誉之前,怎会冒巨大风险,把关乎其生存发展的短板要害和核心秘密交给经纪人打理呢?

    但是,上海技术交易所在和区县科委共建创新驿站时,一直把建立技术经纪人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走访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服务中,这些技术经纪人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之前我们说技术经纪人难以发挥作用,而不是说不能发挥作用。实践告诉我们,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的艰难性,使技术经纪人的生存、发展对条件、环境的依赖性极强。创新驿站框架下的技术经纪人能够发挥作用,是因为他们是以较强的公益性服务特点出现在企业面前,其身后有政府和政府类机构的支撑。因此,目前的中国技术市场,技术经纪人只有在创新驿站及其类似制度安排的框架下,才能生存、发展。

    3能否恰当地组织协调现有的科技服务机构参与创新驿站建设

    当前在中国开展创新驿站建设,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25年来,除技术交易机构外,由政府主导还先后成立过科技交流中心、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火炬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机构,全国技术交易促进机构有2万多个。如何有效整合这些资源,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个很大的挑战。因此,在组织开展创新驿站建设时,无论是顶层或中层设计,都应坚持既继承历史,又勇于创新的原则,对工作定位和机构调整作出慎重决策。

    从上海技术交易所的实践体会看,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根据资源选择方式。技术转移已有多种模式,如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以及创新驿站等。各地政府应指导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转移模式,切忌盲目跟风。大学、科研院所是科学知识的主要生产地,手上有许多科技成果,他们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方式是顺理成章的。而独立的科技服务机构,就应实施转型,投入到创新驿站建设中,面向中小企业,以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二是需根据国情作布局。创新驿站的特点之一是网络化服务,欧盟创新驿站确定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依据各国、各地区人口规模。我国推广创新驿站建设,则主要应根据科技实力作布局。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科技资源拥有度差别大。可按照现代服务业建设规律,以科技实力雄厚的中心城市对周围城市和区域进行辐射。要改变行政推进、上下一致,各省设点的做法,以避免出现有的资源放空、有的难有作为的情况出现。

    三是应根据机构定任务。目前科技服务机构有经营性的,也有公益性的。如前所述原因,现在参与创新驿站建设的只能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机构,经营性机构只有获得政府的实际支持,才能在创新驿站建设中有所作为。技术市场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决定了目前中国主要还要依靠公益性机构开展科技服务,并且要通过非赢利性机构来带动经营性机构,推进技术市场的发展,这一点在欧洲实践中也得到了证实。

    创新驿站是技术转移的新模式,创新驿站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只要正视并遵循技术转移的客观规律,恰当地将国外先进的技术转移方式加以本土化,我们自己又坚持努力探索和实践,加上政府不断改善技术转移的条件和环境,创新驿站在中国就能够行得通,它将对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明天更多的大企业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夏东平(上海技术交易所常务副总裁)

    2009年10月7日

    2009年23期《中国科技成果》杂志已刊登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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